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上海老城隍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老城隍庙公司)、上海豫园南翔馒头店有限公司(下称南翔馒头公司)诉被告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翔食品公司)、上海南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南翔餐饮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0万元。 二原告诉称,老城隍庙公司系第772405号南翔商标权利人,该商标注册日期为1994年11月21日,核定使用于第42类餐馆。南翔商标先后被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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