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LOCK&LOCK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7年6月22日,根据阿里巴巴提供的线索,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前往某地下室检查,发现当事人韩振熙通过淘宝网销售标注 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涉嫌侵犯第1530169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现场查获标注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4620个。经查,当事人韩振熙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江西上饶生产标注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并在淘宝开设店铺销售。至被查处时,当事人生产销售标注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销售额达45万元,现场查获的帆布箱经义乌市涉
2017年6月22日,根据阿里巴巴提供的线索,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前往某地下室检查,发现当事人韩振熙通过淘宝网销售标注 “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涉嫌侵犯第1530169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现场查获标注“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4620个。经查,当事人韩振熙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江西上饶生产标注“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并在淘宝开设店铺销售。至被查处时,当事人生产销售标注“LOCK&LOCK”字样的帆布箱销售额达45万元,现场查获的帆布箱经义乌市涉案物品认证中心评估价值为11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因当事人生产销售商标侵权的帆布箱经营额达56万元,已涉嫌犯罪,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典型意义
这是一起加强和完善政企协作、行刑协作,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大数据技术支持查处的网络商标侵权案件。2016年,浙江省工商局与阿里巴巴建立政企合作打击网络违法行为机制,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与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建立联络协作机制。在本案查办过程中,利用阿里巴巴的大数据技术支持,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定位了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并查明当事人生产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销售额。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了义乌市经济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以市场监管、金融办、人行、银监、农林、海关、商检、烟草以及公安、检察、法院等11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予以明确,为案件查处中的行刑协作、疑难讨论等事宜提供制度保障,形成了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合力。